《公路養護技術規范》(以下簡稱原規范)發布實施以來,對提高我國公路養護工作質量起到了好的作用。但隨著我國公路事業的迅速發展,特別是高速公路里程的不斷增長,國內外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科技成果的不斷研發與應用,原規范的部分內容和技術指標已不能適應我國公路養護事業的發展需要。為此,交通部于2005年組織浙江省公路管理局為主編單位,交通部公路科學研究院、上海市公路管理處等單位為參編單位,共同組成《公路養護技術規范》編寫組,對原規范進行修訂。
在規范編制過程中,編寫組進行了廣泛的調查研究,查閱了大量有關公路養護方面的文件資料,征求了各地交通主管部門及有關單位的意見,充分考慮與其他相關標準、規范的協調一致,配合相關法規的實施和標準化改革工作,圍繞暢通等基本要素,貫徹“突出重點、注重結果、簡化過程、強化標準”的原則,采納和吸取了技術和經驗,結合我國目前的公路養護技術狀況,在原規范基礎上,經反復修改,終形成《公路養護技術規范》(以下簡稱本規范)。
本規范與原規范相比,作了以下較大修改:刪除了技術管理體系有關技術管理機構職責和人員配備的規定,以及改善土路面、浮橋、木橋、苗圃等養護內容;取消了高速公路一章,有關高速公路的養護內容及特殊要求納入其他相關章節;增加了公路突發事件處置、環境保護、公路養護、檔案管理等章節和內容。
目錄
1 總則
2 術語
3 路基
4 路面
4.1 一般規定
4.2 瀝青路面
4.3 水泥混凝土路面
4.4 砌塊路面
4.5 砂石路面
5 橋梁、涵洞與渡口
5.1 一般規定
5.2 橋梁檢查
5.3 橋梁上部結構及橋面系
5.4 橋梁下部結構
5.5 橋梁抗震
5.6 超重車輛過橋
5.7 涵洞
5.8 漫水橋與過水路面
5.9 調治構造物
5.10 公路渡口
6 隧道
7 路線交叉
8 公路防災與突發事件處置
9 交通工程及沿線設施
10 公路綠化與環境保護
10.1 一般規定
10.2 栽植與管護
10.3 環境保護
11 公路養護作業安全
11.1 一般規定
11.2 養護作業安全
12 技術管理
12.1 一般規定
12.2 信息化管理
12.3 養護工程管理
12.4 公路檢查
12.5 檔案管理
附錄